根据2月2日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昌平专程到福清市调研高速公路沿线景观绿化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工作讲话精神,省林业厅于2月7日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年开始启动实施高速公路沿线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包括对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火烧迹地以及抛荒农地、坡耕地等进行造林绿化。2007年将开展一期工程建设,重点是沈海高速、福银高速福建段沿线的一重山绿化,包括长乐、闽清、闽侯、罗源、福鼎、霞浦、福安、蕉城、南安、诏安、漳浦、尤溪等12个县(市、区),共下达建设任务5万亩,并从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中安排1000万元,对高速公路沿线两侧一重山的造林经验收合格的,每亩给予补助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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