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在福建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7-1-16 8: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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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张建龙
(2006年12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福建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福建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总结三年多来福建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和经验,表彰在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下一阶段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这充分说明福建省委、省政府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林业局、代表贾治邦局长,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福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以及全省各行业对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向受表彰的单位与个人、向全省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和林改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作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讲话,高屋建瓴、十分深刻。从理论到实践,系统地总结了福建省三年多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和宝贵的经验,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深入阐述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对进一步深化全省林业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黄小晶省长还要全面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他们的讲话对于推进全省的林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必将使福建的林业改革工作开创全新的局面。
(一)
福建省是我国重点林区,发挥“山多林多”的优势,挖掘山的潜力,做活林的文章,更好更快地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是福建省委、省政府非常关注的大事。2003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率先在全国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周密安排,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组织动员、真抓实干。
经过三年多来的努力,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充分调动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力,极大地促进了林业发展。植树造林速度加快,质量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成本降低,力度加大;林业产业发展活力增强,效益不断提高,带来了山绿、业兴、民富的新景象,呈现出农民高兴、干部拥护、领导满意的新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福建的实践充分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住了林业发展的牛鼻子,破解了制约集体林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释放了林业发展的巨大潜力,充分体现了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正如回良玉副总理所指出的那样:“这项改革是顺应发展规律、顺乎农民意愿、合乎农村实际的重大创举,是加快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富裕广大林农的根本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举措,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必将载入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史册。”
(二)
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对于推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一是率先破题。1981年林业“三定”之后,由于一些地区出现大规模乱砍滥伐等各种原因,许多地方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与农村整体改革不相适应,制约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福建省在总结历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获得成功,对于突破思想认识禁区,推进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是总结了成功经验。福建省作为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省份,在过去3年的实践中,摸着石头过河,步步深入,总结了一套很好的经验,为其他各省(市、区)在改革中少走弯路或不走弯路起到了积极的借鉴作用。
三是探索了有效措施和办法。福建省在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了符合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林业产权制度,创新了集体林发展模式。为制定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办法提供了坚实的实践依据。
四是积极开展理论创新。高起点高层次指导改革实践。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与教学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积极合作,深入研究改革实践规律,实践创新不断丰富理论创新,理论创新不断推动改革实践,有力地带动了国内外林业发展理论研究。
五是做出了很好的示范。几年来,全国 20多个省(区、市)的1万多人次来福建省考察学习,江西、辽宁等省的改革都得到了福建的指导和帮助。福建省为此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为全国各地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
总之,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不仅为福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为全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探了路子、出了经验、作了示范,成为全国林业战线的一面旗帜,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的林业改革。
(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胡锦涛总书记在永安调研工作时指出:“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并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两次讲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也都多次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的全国农村综合改革会议专门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了部署。目前,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很快,方兴未艾,如火如荼,正在不断深入的展开。
在新的形势下,福建省又一次率先推进配套改革,在出台省委19 号文件的基础上,召开这次重要会议,部署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将使全省的林业改革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借此机会,我对福建林业和林改提几点希望。
一是希望福建林业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的作用,作出更大的贡献。三年前,福建省委、省政府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构想,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并将海西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福建自然条件优越,森林资源丰富,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产业建设发展比较均衡,应该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希望福建在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中不断探索实践,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林业改革积累更多好的经验。在主体改革基本结束后,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又及时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我认为,“稳定一大政策,突出三项改革,完善六个体系”的思路非常好,完全符合福建省的实际情况,只要扎扎实实贯彻落实,一定会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取得更大更好的成效,继续为全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出经验、作示范。
三是希望福建加快现代林业建设,在全国推进林业现代化过程中起示范带头作用。推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是“十一五”时期林业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福建在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任务后,今后要着力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坚持以可持续经营为指导,以生态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化发展为动力,以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为前提,实现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现代林业的本质特征是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高度统一,是生态产品、物质产品和文化产品的极大丰富,是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福建省有基础、有条件在现代林业建设中走在全国前列,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是希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转变管理职能,提高服务能力方面为全国带好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广大林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技服务。同时,林业生产方式、经营模式、组织结构也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切实转变职能,按照管理、执法、服务三大职能,构建新型的林业管理体制,以适应林改后林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适应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
国家林业局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高度重视,已将海峡西岸列入全国林业生态体系建设重点区域,将福建列为全国惟一的林业改革与发展综合试验区。今后,国家林业局将继续对福建林业的改革与发展予以大力支持,并重点在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速丰林建设、种苗建设、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以及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推动福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推进全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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