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基本形成银林合作机制

2007-5-10 19: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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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基本形成银林合作机制

[发布日期:2007-3-21 15: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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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小额贷款由试点进入全面推广

记者 吴美章

福建日报讯 我省银林合作机制基本形成,深受林农欢迎的林业小额贷款由试点进入全面推广。昨日,省林业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尤溪联合召开全省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座谈会,重点探讨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工作。会上,省林业厅与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了协作备忘录。此前,省林业厅已和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福建保监局、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以林权抵押贷款为核心的金融创新是我省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的又一创举。2004年7月,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率先在永安市试点,探索开展政策性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之后,农村信用社、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中信银行相继介入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各地已逐步形成“商业性信贷+政策性信贷+商业性保险”的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去年8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邵武、浦城、永安、尤溪、泰宁、屏南、闽清先行开展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试点,初步解决了贫困林农的小额生产性资金需求。   据初步统计,截至去年底,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各类林权抵押贷款30.67亿元,年末余额16.92亿元,较2005年新增7.32亿元;其中,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累计发放4530万元,受益林户2260户。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在南平、三明、龙岩等地试点开展森林火灾保险,累计承保森林面积111.32万亩,保险金额4.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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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作者:ton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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