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小岗村”
--永安市洪田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0年记
本报记者 张红 薛希惠
编者按:一场伟大的改革,肇始于福建,正在向全国推广——这就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称其伟大,因为它得民心,顺民意,调动了千千万万林农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新时期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因为它切实可行,卓有成效,为广大林农的增收开辟了一条金光大道;因为它符合科学发展的战略要求,是为当代以及子孙后代提供、储备丰富的物质资源,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的百年大计,千年大计。
这场改革,是中央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在基层的体现,是省委按照中央要求,结合福建实际努力推动的结果,是人民群众在生产和生活第一线的创举。
风起于青萍之末。这场牵动着上上下下目光的伟大的改革,是如何发端,如何进展,如何给林农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的?
让我们聚焦被誉为林改“小岗村”的永安市洪田村。
“山还是那座山,但那成了我的山!”
洪田村,我省中部山区的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庄:位于永安市洪田镇上,分成3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共有200多户人家,800多个人口。和省里的许多村庄一样,这里山多田少:23218亩土地总面积中,耕地只有1017亩,山地却占了18908亩!
时间回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文川河日夜流淌,洪田村世代贫穷。改革开放以后,虽然村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但是,村里的房屋,有的还是竹篾做的骨架泥巴糊的墙;村里的汉子,有的辛苦了一辈子还是娶不上老婆。
说不清从哪一天开始,总之,村里的平静,被频频发生的盗伐林木事件打破了!
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邓文山和时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赖兰亭,至今记忆犹新:那时期,胆大的白天砍,胆小的晚上盗,其他村民觉得吃了亏,也纷纷参与乱砍滥伐,连大年初一晚上都有人摸上山去砍树。很快的,盗伐从个别人发展到专业队,各
